修文县委编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采取三条路径有效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切入,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把学通弄懂《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学”、印发资料“强化学”、编发短信“反复学”、开展竞赛“巩固学”、借助媒体“广泛学”等方式,对中央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通知精神、《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等具体内容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让学《条例》,懂《条例》,贯彻《条例》成为干部的行动自觉和工作自觉。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突破,构建严格规范的审批程序。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中共修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修文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流程,充分发挥县委、县委编委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决策作用,从源头上规范管理程序。对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县委编办都必须先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调研分析和甄别,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才提交编委会审议,机构编制事项一经审批一律严格执行。
三是以强化督查为手段,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全面落实“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要求。主动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搭建好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充分用好“监督问责”利剑,牢守机构编制的“底线”和“红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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