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
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公示信息公开质量和公信力,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力度,强化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将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在提交了2024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19家进行核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1月至12月,实地核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抽查方式及处罚办法
(一)抽查采取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随机抽取的19家事业单位中,对9家事业单位进行网络监测,对10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将在“贵州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上公开检查过程及结果。
网络监测工作流程:被检查单位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检查人员在“贵州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调取被检查单位的2024年度报告书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检查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将检查情况反馈有关单位;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实地核查工作流程:被检查单位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检查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听取单位自查情况、查阅2024年度报告书及附件、近3年来办理事业单位登记等有关材料、与单位有关人员座谈沟通、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事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中填报的信息,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和从业人数;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情况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等,是否规范、完整、真实。
(二)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准备阶段(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
被抽查事业单位对照抽查内容开展自查,整理年度报告及登记情况相关资料,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抽查实施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
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形成抽查工作记录。
(三)结果处理阶段(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汇报抽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公示抽查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市直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强化依法登记意识,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请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将此《通知》转发下属有关事业单位(《通知》可在“贵阳市委编办.政务”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督促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有关事业单位要主动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时,请举办单位指派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核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工作人员、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需参加核查。
(三)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bian-ban@163.com邮箱。
(四)核查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规范的要求进行核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
联系人:李翔、许兴、符开高;联系电话:87988427。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名单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项目自查表
3.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附件1)市直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名单.xls
(附件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项目自查表.xls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pdf
中共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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