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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委编办采取“3+3+3”模式 积极探索“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试点评估
时间:2021-10-08 10:26:08    来源: 本站原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编办积极探索,努力研究,采取“3+3+3”模式,深入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试点评估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坚持“三个到位”,为试点评估提供强力保障。组织领导到位。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汇报,从整合组建具有代表性的部门以及经济、民生等受众面广、关注度高的领域选取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局5家试点部门,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指标提供有益参考,在了解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分析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调查研究到位。前期通过党政机构运行情况调研,对各部门在挖潜增效、业务融合、内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试点评估要求,进一步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探索科学合理、有效实用的评估工作机制,为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工作措施到位。结合“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四部门协同管理系统”以及机构编制年审等情况,对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从相关处室抽选业务骨干组成3个评估小组,进行实地查看,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查看实际挂牌情况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和真实信息,突出试点评估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把握“三个重点”,力求评估指标科学合理。重点明确评估内容。坚持以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为依据,从履职尽责、机构编制执行、综合管理三个方面明确评估内容,即对职责运行过程、运作机制、履职情况共性特征进行评估,还对部门间和内设机构间的协作情况以及履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等特色内容进行反映。重点指标体系。坚持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作为评估的重点内容,兼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使用等情况的评估,将评估指标分解为9个一级指标和24个二级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加强党的领导、职责落实、履行过程占45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使用、机构编制年度考核情况占40分,规范管理和日常管理占15分。履职尽责和机构编制执行占总分值的85%,突出了机构编制部门评估的职能特点。重点细化评估方法。采取“听、查、问、评”四个步骤,深入到部门工作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听取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汇报,按照班子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对象等几个层面,进行面对面访谈,全面了解掌握部门“三定”规定执行的具体情况通过汇总、梳理和分析自查报告、个别访谈、实地检查等情况,以打分的形式确定评估等次,力争使评估工作客观公正

三是突出“三个强化”,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分析研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把评估作为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评估中发现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及时指导部门研究调整优化的对策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内,优化整合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强化内部动力。通过评估,客观、准确、真实地衡量部门在管理上的偏差,检验人员编制配置的效果,促进部门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改革有关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引起部门自身的重视,从内部研究机制和办法,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强化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的被评估部门,要求其建立问题整改台帐,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委编办暂缓办理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着力提高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自觉性和履职服务水平,增强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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