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阳县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9月23日至28日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
一是严格程序,实际合法。本次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从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3%的事业单位法人即14家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其中3家为局面审查),然后向被检查单位发放抽查通知书,这14家单位涵盖了教育、卫生、环卫、城建等行业,既有县直部门的事业单位,又有乡镇的事业单位。
二是严格检查,实地整改。核查组按照约定时间到被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实际情况、座谈交流、查验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该单位年度报告真实情况、工作运行情况和法人履职等情况。凡是不符合规定,首先进行告知,然后要求能当场整改的马上进行整改,当场无法整改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三是严格监管,实效助推。本次实地核查结果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存在不符登记管理规定的情况,2家单位更换负责人后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2家单位搬到新址后未及时变更住所和举办单位,3家单位未按规定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通过核查结果暴露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对《条例》和《实施细则》不了解和不重视。针对这种情况,县编委办将加大事业单位法人相关的宣传工作,组织各事业单位学习《条例》和《实施细则》,告之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违规后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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